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《关于开展老旧重载货车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通知》要求,我单位对直管辖区老旧重载货运车辆进行排查,其中丛台区15部老旧重载货车已过户或报废。现对其《道路运输证》予以公告注销,在本发布公告之日起15日内,如对以上《道路运输证》的注销情况有异议,请向邯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,公告期结束后,我单位将按规定注销上述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联系电话:0310-5907200。
请上述车辆所属公司(个人)将其被注销的《道路运输证》交回邯郸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中心归档,逾期不交回的,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特此公告。
邯郸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2023年11月15日